台中市府推动中央市场都更案 至少兴建100户社会住宅
▲台中市北区的中央市场将规划都市更新,未来将辟建商场及社会住宅。(图/台中市政府提供)
位于台中市北区的中央市场兴建于民国66年,营运至今已四十多年,建物不但老旧,消费型态也大幅改变,亟需重建与商业转型;市府决定以都市更新方式进行重建,未来可望活化北、中区,促进北区再生繁荣。目前都市计划变更案已送进台中市都市计划委员会审议中,并预计至少兴建100户社会住宅。
台中市都发局表示,中央市场兴建于64年,面积约1.13公顷,土地权属为公有。民国95年间,台中市都市计划主要计划第三次通盘检讨,曾由市场用地变更为商业区(附带条件),但该案发布实施超过十年仍未执行。市长林佳龙上任后,即要求加速办理,105年底重新启动都市计划变更作业,让市场老旧建物能早日重建,因应消费型态转型。
中央市场都市计划变更案,目前已送进台中市都市计划委员会审议中,初步规划变更范围土地面积30%公园用地、回馈商业区20%公益性楼地板面积作为停车场使用,并至少兴建100户社会住宅,待商业区回馈条件完成变更后,即可进行招商开发作业。
都发局指出,未来都市计划主要计划变更作业完成,并拟定细部计划后,由经发局办理收回中央市场摊铺位,并由财政局规划招商开发作业,利用其地利优势带动地区商业发展,并提供当地所需的公园、停车场,达到商业开发与公共利益互利互惠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