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港乡长官司再添一桩 伪造不实收据遭判3月

去年彰化县伸港乡公所兴建纳塔骨工程,乡长曾焕彰以追加纳骨柜的方式涉嫌向厂商收取828万8000元的采购回扣,遭重判11年,如今官司再添一桩。(本报资料照片)

去年彰化县伸港乡公所兴建纳塔骨工程,乡长曾焕彰以追加纳骨柜的方式涉嫌向厂商收取828万8000元的采购回扣,遭重判11年,如今官司再添一桩,曾焕彰太太黄钰蕊担任妇联会理事长,涉嫌利用会员大会等活动,伪造不实收据向公所请款,除曾焕彰否认犯行遭判3月外,包括黄钰蕊等5名干部遭判缓刑2至4年;由于曾焕彰将接棒给儿子曾国贵参选乡长,势必将冲击年底选举。

彰化地院指出,曾焕彰、黄钰蕊、公所主秘张秀蕊、妇联会总干事李碧珠、财务长张惠珍以及黄数镮等5人,明知申请经费补助应核实核销,但竟伪造私文书及行使业务上登载不实文书,诈领活动经费,包括红布条、租借音响、桌椅、帐篷等费用,但实际支出均未达该活动概算表之金额。

包括「104年会员大会及妇女心灵讲座暨支持电源开发宣导活动」、「105年、106年、107年、108年元旦全民健行暨节能减碳宣导活动」,且部分承揽厂商无法开立收据,竟还能顺利使伸港乡妇联会取得活动补助核销金额,前后约侵占46万元不法所得。

彰化地院说,由黄钰蕊或其指定人选,或由曾焕彰委托张秀蕊,向非承揽厂商要求开立仅盖章的空白收据,再由黄钰蕊自行或委托他人在空白收据填写不实之伪造收据,最后交由李碧珠或黄数镮核销,最后分别向伸港乡公所、台电公司等申请补助款项。

而除曾焕彰否认犯行外,其余被告均坦承犯行,经受托厂商或收据之名义开立厂商负责人证述属实,并有相关核销资料可佐证;彰化地院审酌认,除曾焕彰之外,其余伸港乡妇联会干部均无给职,且该会为公益团体,并非为自己不法之意图,且无取得任何犯罪所得。

然其对政府机关或国营企业补助之规定应详加了解,却未依法虚伪不实收据核销,考量考量黄钰蕊、李碧珠、张惠珍、黄数镮、张秀蕊并无前科,犯后均坦承犯行,讯后共同犯行使伪造私文书罪,分别宣告缓刑2至4年,并向公库支付5至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