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豪干爹吞3千万公款!斗内正妹直播主 告17讨300万结局出炉

翁男公司公款,在「17直播储值300多万,提告要求退款败诉。(图/记者洪圣壹摄)

记者罗志华台北报导

已婚翁姓男子任职日商主管期间,挖空公司3000万公款,在各平台斗内(Donate、打赏)正妹直播主,遭逮时在「17直播」里面,还有约300万台币的储值;翁男为赔偿公司,请直播公司退还剩余储值未果提告,北院23日判翁男败诉,「17」免还。

翁男主张,他于2017年11月间,陆续储值330万,依目前剩余「宝宝币」2557万7357点,折合台币约301万6757元,而他在2020年1月6日,已请律师发函终止契约,「17直播」就算合约内说不能退,也还是该把钱退给他。

「17直播」表示,平台让他免费看,只有要斗内、跟直播主互动才需要买点数,而翁男付钱后,平台给出点数、他也用了其中一部分,不能把剩余点数算钱要求退款,且直播平台,也不适用网路游戏定型化契约退款规定,且翁男是拿公款来储值,也无权要求返还不法所得(要也是公司来告)。

法官认为,翁男在注册时,画面上已载明「…当您注册时表示您已同意服务条款…」,既然翁男成功注册,对合约内容应有了解,服务条款自然生效,而只有要斗内直播主、玩游戏互动才需要买点数,翁男买了点数,平台让他可以去斗内,就已经完成买卖义务

另外,游戏条款内已载明,「您明确了解并同意,您购买点数是经过思考后的购买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17Media没有任何责任义务为您提供任何理由退款」,且直播产业新兴产业,目前无专法规范、只能由企业自律,17直播目前在民法上,没有退款给翁男的理由,「法律另有规定」部分,也是考量之后可能有专法订立才写上去的。

而直播平台提供「影音直播」、「社群交友」服务,也与定型化契约适用的「连线游戏」不同,法官认定翁男请求退款无理,判17直播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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