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差无法工作求扶养 2孩怒:他杀人被关10多年

男子身体差无法工作求扶养,2孩怒:他杀人被关10多年,诉请免除获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化名)的2名孩子(A、B),不满阿国在他们幼年时期就没有扶养,全部都是由母亲扶养及亲属协助成长,阿国1996年涉犯杀人罪经判决入监执行10多年,母亲也为此离婚,他们成长过程均未与阿国往来,日前接获社会局通知,阿国因身体状况不佳无法工作,要求他们尽扶养义务,他们愤而向法院诉请免除。

法院审理,阿国表示,A在念小学时,他有接送上下课,他照顾A到国小快要毕业时才去关,B的部分就伊确实没有照顾。他有帮A保人寿保险,他不同意A声请免除扶养义务,而B声请免除,他没有意见。另外,他有在大陆地区买房子给前妻。

阿国的前妻则表示,在还没离婚之前,阿国并无扶养照顾2名孩子,也未提供生活费用,仅在A小学时有时接送,保险费也是由她支付,阿国并未拿钱给她缴纳保险费。阿国所说的大陆房屋是她伊母亲给的嫁妆,阿国未支付任何款项。

阿国前妻指出,A是在大陆地区出生,5岁时才由她带来台湾,阿国也未寄钱至大陆,双方离婚后就没有阿国的消息。她询问阿国的工资,但却不跟她说,阿国的钱都拿去喝酒、吃槟榔、养前妻的儿子,所以根本就不够花。

法官审酌,阿国在孩子年幼亟须父母扶养与照顾之际,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且情节重大。日前依法判决,2名孩子请求免除扶养义务,即属有据,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