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差别杀人 大多幼时被溺爱

中医大身心医师周伯翰认为,「无差别杀人」的苏嫌有反社会人格。(罗浚滨摄)

台湾近年随机杀人事件簿

中医大新竹附设医院身心科医师周伯翰分析指出,有些案例归类为「无差别杀人」,这类型杀人嫌犯追溯到小时候,绝大部分都有被溺爱保护的成长背景,养成无法接受被人拒绝、缺乏同理心的人格,在得不到满足且控制不了情绪时,就会采取伤害他人的暴力行为

周伯翰分析,这类型人属精神疾病的「人格违常」,具有反社会人格、自恋及因以自我为中心特性,通常不认为自己有病,也不会到医院精神科就医,个性一般都比较冲动。这种反社会的「无差别杀人」行为,法律上不会被视为精神病杀人。

中正大学犯罪防治研究所教授瑞隆表示,随机杀人相当难防治,目前能透过分析加害人心理情境生长背景等,试图找出诱发犯罪的源头,从源头开始预防,建构严密的社会安全网

法界人士认为,苏自首符合减刑要件,最多可减一半刑度,但不代表法官一定会减刑。律师陈全正说,凶嫌埋伏且事先预藏水果刀,一刀刺往被害人心脏毙命,看来是有意杀害,属杀人重罪,最低刑度是10年以上徒刑,自首得减轻其刑,就是指法官不一定就会替犯罪人减刑,例如加害人与死者有无过节、加害人犯罪后有无悔意等,都是考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