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结束前想要享乐」色狼持刀随机找路人袭胸

吴姓男子认为路过女子是「女特务」,一路尾随后,持刀架脖袭胸得逞。(图/示意图,非本新闻当事人东森新闻资料照)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台北市一名吴姓男子2014年间带着菜刀,在路上随机挟持两名女子抓胸猥亵,被捕后他供称,原本想跳楼自杀但不敢跳,在路上看见两名被害人时,想到自己已经是垂死之人,「在生命结束前想要享乐」,所以出手袭胸。但法院调查发现他患有思觉失调症,减刑后判决2年2月有期徒刑,缓刑3年。

判决书指出,吴男去年9月间的某日上午,从家里带着一把菜刀外出,在路上随机尾随一名女子,先是从后方紧抱,再拿菜刀架住对方脖子,另一手则朝胸部狠抓,直到手中的菜刀被对方挣扎抢走才罢手,但他离开现场后又找上另一名女子强抱袭胸得逞,最后被第一名受害女子和路人共同制伏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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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审理时,吴男供称犯案前1个小时,他听到「组织」的命令,拿着菜刀本来想跳楼自杀,但因为害怕而走下楼出门,在路上看到两名被害人时,认为对方是「女特务」,又想到自己已经是垂死之人,「在死前也想抚摸对方直到自己死亡或被警方逮捕」。

法院调查发现,吴男患有思觉失调症(即精神分裂症),处于焦虑、惊恐、无法客观情境做适切判断的状态,控制冲动能力下降,才会一时意念偏差,持刀随机猥亵女子,考量他犯后态度良好,也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最后依携带凶器强制猥亵罪、强制猥亵罪轻判1年10月及4个月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3年,以便持续治疗。

事后检方提起上诉,请求宣告吴男强制治疗直到完全康复,但高等法院认为,吴男治疗后病情有改善,又有家人观护人的照顾,加上马偕医院认定没有住院治疗的必要,只需长期回诊此没有积极证据为有较高的再犯危险,因此驳回检察官上诉,维持原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