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夜市两「青蛙下蛋」争商标 王记胜巫记

东森新闻记者杨佩琪吴宇轩林忠政台北报导

士林夜市知名两家「青蛙下蛋」巫记王记商标争夺战打了好几年,最近智慧财产局判决,巫记必须撤销店名注册商标,巫记如果以后想开放加盟,不能用青蛙下蛋当店名,但位在士林夜市的老店还是可以继续使用,因为招牌上一个写王记一个写巫记,没有侵权问题

这两家青蛙下蛋其实有姻亲关系,士林夜市阳明戏院前的「王记」老板王木火,与对面文林路114巷「巫记」老板巫坤旺,两人为大舅子妹夫关系,却因为商标争议,互相提告打官司

巫记在82年1月替自家粉圆注册商标,大舅子王记另起炉灶,在82年替摊子注册店名,但因为名称图案都太像,双方打起侵权官司,最后士林地检署裁定不起诉处分,也就是巫记王记都可以继续用青蛙下蛋当招牌。

但巫记在91年又想用青蛙下蛋注册店名,王记已经注册在前,向智慧财产局提出评定,结果巫记败诉,换言之,巫记的士林老店可以继续使用青蛙下蛋和青蛙的图案,但以后想开放加盟必须另外取新的名字

仔细观察两家招牌,一家横着写巫记,一家直着写王记,巫记的青蛙蛋是红色的,王记是黑色的,连青草形状也不一样,不少民众都说还是分得出来;巫记老板娘也说,希望风波就此平息大家各做各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