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客运公车上国道禁用「再生胎」 最快10月实施
交通部昨(4日)天预告修正两法规,未来进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的大客车,都不得使用翻修轮胎,也就是俗称的「再生胎」。交通部表示,新制希望在今年10月就可以实施,最慢年底前一定会上路。
根据现行规定,游览车或公路汽车客运行驶高、快速道路不得使用再生胎。不过,因为不少市区客运公车仍会行经高、快速道路,为了保障乘客安全,交通部决定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第19条之1」、「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第19条之1」,将所有大客车纳入规定。
未来非经营国道客运路线的市区汽车客运业及公路汽车客运业,大客车要进入与行驶高、快速公路,车辆都不得使用翻修轮胎,或胎面磨损到指示点的轮胎。
交通部表示,两项修正条文预告期都是60天,整理各方意见后,还有行政程序要进行,目标希望在今年10月就可以实施,最慢年底前一定会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