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客运实施分班次上下中途交流道

交通部公路总局今天公告业者申请试办「国道客运路线部分班次上下中途交流道、短端售票及缩驶」案审查结果,并自2月7日开始实施。

公告事项

一、本试办案共计94条路线提出申请,经专案会议审查结果,三项试办项目全部项目通过之路线59条,部分项目通过之路线19条,全部项目均未通过之路线16条。

二、三项试办项目总计申请数504件,通过数424件,未通过数80件,其中:

(一)部分班次上下中途交流道项目申请数165件,均全部通过。

(二)短端售票项目申请数252件,通过数180件,未通过数72件。

(三)缩驶项目申请数87件,通过数79件,未通过数8件。

三、各申请路线审查结果详如附件,并试办一年(自103年2月7日起至104年2月6日止,含筹设时间)。

四、业者如有申复,由业者于本公告日之次日起二周内提起申复,申复内容不得变更原申请计划,如为撤销申请,由主管机关依一般监理程序处理,无须经专案小组审查。

五、经公告审查通过之路线,业者应于六个月内筹设完成,并检附依照审查结论修正之试办计划报请公路监理机关核备;若原提试办计划符合审查结论不作修正者,免附试办计划,惟于营运前仍须报请公路监理机关核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