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第一次!黄国昌罢免案电视说明会6日登场

时代力量党立委黄国昌。(资料照/记者林昱均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罢免案将在6日举行说明会,这也是台湾史上第一场公办电视罢免说明会;对于是否出席,黄国昌日前回应「有不去的道理吗?」态度坚定。有关后续罢免案时程,16日投开票,至于罢免是否成功,结果将于19日公告

按选罢法第53条规定政党及任何人自选举公告发布及罢免案成立宣告之日起投票日10天前所为有关候选人、被罢免人或选举、罢免民意调查资料之发布,应载明负责调查单位主持人办理时间、抽样方式母体数、样本数及误差值、经费来源。

另外,政党及任何人于投票日前10天起至投票时间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有关候选人、被罢免人或选举、罢免之民意调查资料,亦不得加以报导、散布、评论或引述,因此至6日开始便禁止再发布及引述相关资料,而16日投票日凌晨0点起,也不能在社群网路或其他新媒体如LINE、Facebook上拉票违者裁处50万元到500万元罚锾。

黄国昌因支持同婚修法,力挺婚姻平权,引起选区民众不满,并由「安定力量」发起罢免案,日前中选会已宣布成案。根据时程,此次罢免案将在11月11日前由黄国昌提答辩书、11月16日前发布罢免公告、11月26日投票人名册编造完成、12月6日到15日办理公办电视罢免说明会、12月12日前公告罢免投票人数、12月16日投开票、12月19日前审定罢免投票结果、12月19日公告罢免投票结果。

根据选罢法,正式罢免的有效同意票数除了需多于反对票数,还要占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1/4以上,因此要6万2798票才通过罢免黄国昌,而被罢免人自解除职务日起,4年内不得再为同一公职人员候选人;但若此次罢免案遭否决,则不得再于被罢免人任期内提出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