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暐瀚/贪财、怕死、爱做官

大法官被提名人许志雄。(图/翻摄自立法院IVOD官网

文/黄暐瀚

愿不愿意国歌?这么简单的问题。大法官被提名人许志雄,想了整整三秒钟。

「人不可以违背良心」,沉默之后,这是他的回答。

人当然不可以违背良心,许志雄本着良心,不唱他「不认同国家的国歌」,也算「合情合理」。不过既然不认同「这个国家」,为什么要当「这个国家」的大法官呢?

大法官是「宪法守护者」,是「效忠宪法」、「维护宪法」并且「解释宪法」的人。许志雄想当大法官,却说「这部宪法不合宜」、「这个国家不正常」,既然这样,来「这个不正常的国家」求官「守护不合宜宪法」干嘛呢?

2007年,许志雄也曾被提名大法官,当年审查过程,前立委李敖让许志雄吃尽了苦头。由于那时国会「绿小蓝大」,争议性高的许志雄,终究无缘当上大法官;如今蓝绿易位民进党立院绝对多数,这次许志雄过关机率很大。

不唱国歌的大法官,与在国庆大会上,不愿起立致敬的独派大老一样,他们的问题,都不在「国歌」,而在「国家认同」。部份民众新闻边看边骂,气得快要冒烟,其实大可不必,这些「不认同」中华民国的人,并无原罪,他们打从心里不认为,自己是「这个国家」的人。

因为不认同「这个国家」,所以自然不会跟「这个国家」的国父致敬,不会唱「这个国家」的国歌,也不会尊重「这个国家」的宪法。这道理其实不难,他们不是「这个国家」的人。

▲因为不认同「这个国家」,所以不跟「这个国家」的国父致敬?(图/记者黄克翔摄)

然而,心不在「这个国家」,人却是实实在在的「活在」这里。不只活着,现在还要做官了,要当大法官了,要领「这个国家」的俸禄了。

外传日治时代,统治台湾的前日本总督后藤新平」,曾有过「治台三策」,他说台湾人:「贪财、怕死、爱做官」。

怕不怕死倒不知道,不过许志雄不认同「一个中国」,却干了「蒙藏委员会的委员长」,月领近20万;不肯唱国歌,却接受提名准备当「过时宪法的大法官」,月领将近30万。要不是为了钱?要不是爱做官?何苦如此「违背良心」?

不认同中华民国,没关系,建国大业,就在眼前。

许志雄嘲笑「这部宪法」不合用、不合宜,那他该去选立委,推修宪,鼓吹人民「建国制宪」才对,怎么会跑来当「宪法的守护者」?岂不错乱?岂不怪哉?

美国看大联盟比赛,赛前全场唱国歌,慷慨激扬。即使不是美国人,就算不会唱美国国歌,来者是客,大部份的球迷,都会跟着一起站起,表示尊敬。然而,在台湾,却有一部份的人民,对眼前「不合宜」的宪法弃如敝屣,对「国民党的党歌」,不屑一唱,甚至不屑「一站」。..

不认同,可以改,改好之前,国歌就是这首,身为国民,唱国歌,有什么问题?

假以时日,「台湾国」大业竟成,届时台湾将有「新国旗」、「 新国歌」、「新国庆」。每逢国庆开口唱国歌的时候,却发现台湾仍有一群人「不认同、不起立、不愿跟着唱」,难道届时将血洗台湾?把「爱台纯度不足」的「伪台湾人」赶尽杀绝,除之而后快吗?

分裂的国家,两样的国民,「这个台湾」,还能有甚么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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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暐瀚,资深媒体人,以上言论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