暐瀚观点/罢免黄国昌!

黄国昌罢免案投票进入倒数阶段,无论赞成或反对阵营全都如火如荼进行宣传。(资料照/记者陈冠志摄)

再过两个多礼拜台湾有史以来第一起的「立委罢免成功案」,很有可能即将出现!之所以是「史上第一次」,全因为过去罢免案的执行始终困难重重,除了提案门槛高之外,正式投票当天,必须得有过半的「有效选举人」出来投票,并投下过半以上的同意票数,才算罢免成功。这样「双二一」的条件缺一不可,可谓难上加难,也因此台湾从来没有公职人员被罢免过。而所谓的罢免权,它虽然存在,但也几乎等于不存在。

然后,这个「双二一」的超高门槛,在2016年11月29日被推倒了。现行制度,已经不再需要「双二一」,只要同意票多于反对票,并且同意票数超过总选举人的1/4,就算过关。而时代力量主席黄国昌,正是去年推动《选罢法》修正,降低罢免门槛的其中一位立委。现在,他得面对自己亲手调降的门槛,以及可能遭遇危机

罢免黄国昌?可能成功吗?可能。真的可能。

2016年,黄国昌以80,508票当选新北市第12选区立委,但现在,想要罢免黄国昌,却只需要62,798票就能成功!这数字比起当年输给黄国昌的国民党立委参选人李庆华,在选举中所拿到的68,318票还低!也就是说,只要两年前投票给李庆华的选民,12月16日当天通通跑出来再次投票,投反对黄国昌一票,不用计算这两年可能因为同婚议题,或所谓的选区跑太少而心生不满的地方选民到底有多少,黄国昌,就会被罢免成功。

等等?一个拿到8万多票的立委,即将可能因为6万多票而失去立委资格?以小博大,以少胜多,这样真的合理吗?如果到了此时此刻才突然惊觉不合理,那当初力推修法选罢法的立委们,为何执意修法?为何没想到会有今天这样的局面

当初这个法案被修正时,民进党说这是「直接民权」的大胜利。尽管当时曾有立委质疑门槛太低,未来恐被有心人士利用,但时代力量坚持主张取消门槛,只需「相对多数」就可通过。

所谓「商鞅变法,作法自毙」,黄国昌的昨日坚持,竟成为今天的窘境。也因为黄国昌真有可能被罢免,许多学者跳出来「挺昌」并大声疾呼。若要说黄国昌的立委表现有多认真、多专业,不应该被罢免,这合理;但要气急败坏的痛骂支持罢免案的新北选民「愚蠢、无知、堕落」,那就大可不必。

投票行为,就是人人为自己作主。投昌、罢昌?都是选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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