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机构改革重在“简”与“优”

机构改革不能也不应该局限于传统的政府职能转变,而是要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责体系优化。优化机关运行秩序,提升机关服务质量,需要上下同心,形成合力。

7月底,海南省五指山市完成最新一轮机构改革。据了解,此轮机构改革通过对党政机构深度优化,机构数量较此前减少三分之一。近年来,山西、甘肃、内蒙古、安徽、青海、湖南等地推进人口小县机构改革,缩减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精简党政机构数量编制,部分县域缩编超千人。

县域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在国家治理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稳妥推进人口小县机构优化”,为人口小县机构改革工作指明了方向。

随着行政机构改革更加深入,市县行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行政效能日益提高。但也要看到,市县特别是人口小县行政机构数量过多、行政支出成本较大,仍有继续压缩空间。短期来看,要从亟待改革的人口小县入手,解决行政机构较多、运行成本较大的矛盾,更好回应群众期盼。长期来看,其他市县也将同样面临机构改革问题。

无论是人口小县还是其他市县,推进机构改革的前提是保证区域治理这个核心功能正常运行,应在学习借鉴改革成功经验基础上,探索适应本地市情县情实际的治理模式;应吃透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做好改革调研和前期准备,为机构改革工作顺利推进“铺路搭桥”,按照大部制、扁平化、强基层、重实战、高效率的原则要求,化繁为简,抓紧抓实系统重塑、功能再造。

机构改革,关键在人。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压缩编制、精简人员是重要环节和关键措施。当前随着市县人口数量变化,通过实施机构改革整合机构和人员已是当务之急。只有切实减少机构、精简人员,才能实现政务服务“轻装上阵”,减轻基层财政“养人”成本,使财政资金更多地投入民生改善事业。在机构人事改革中,要坚持一把尺子、一量到底,做好转隶人员的摸底统计和安置,从严规范机构编制使用管理,实现新老机构工作接替平稳有序,圆满完成机构改革任务,以机构改革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机构改革既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也要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责体系优化。应当说,机构改革是迈出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第一步,如何优化机关运行秩序,提升机关服务质量,既考验改革者的决策智慧,也考验改革单位干部职工的创新精神,要上下同心,形成合力。(作者:潘世鹏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