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移工月薪3.3万元 家庭看护工薪资2.4万元

▲家庭看护工薪资2.4万元。(图/资料照)

记者廖婕妤/台北报导

劳动部今(6)日公布113年移工管理及运用调查统计结果,事业单位移工经常性薪资与加班费合计3.3万元,年增2000元或6.3%;外籍家庭看护工经常性薪资及加班费合计则为2.4万元。

根据劳动部统计,在制造业及营建工程业移工部份,去年6月经常性薪资平均为2.9万元,年增约1500元或5.3%,主要是薪资配合基本工资调升所致,加班费5000元,亦年增1000元或12.9%,综计经常性薪资与加班费合计为3.3万元,年增2000元或6.3%。

去年6月移工放假天数平均为11天,年增1.9天,主要是当月周休及国定假日计11天,年增2天所致,影响所及,去年6月正常工时152.2小时,年减15.2小时,加班工时26.9小时,年增1.9小时,综计总工时为179.1小时,年减13.3小时。

制造业有申请外加就业安定费附加移工数额之事业单位家数占40.6%。有申请附加移工但未足额引进者占24.4%,其主要原因以「成本考量」占9.3%最多;制造业未申请附加移工之事业单位家数占59.4%,主要原因以「引进移工已符合人力需要」占39%最多。

劳动部调查,在外籍家庭看护工部分,去年6月经常性薪资平均为2.1万元,年增1000元或5.3%,主要是调升家事移工薪资所致,加班费3000元,年增1000元或21.1%,主要是当月周日年增1天所致,综计经常性薪资及加班费合计2.4万元。

去年6月调查外籍家庭看护工每月有放假者占57%,以平均每月放假「1次」占36.4%最多,有放假者平均每次放假时数为14.1小时,雇主未给假者,均有发给加班费;另调查家庭雇主于雇用外籍看护工前,被看护者主要「由家人照顾」占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