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者失业率达11% 平均月薪2.4万元

▲根据劳动部统计处资料显示,身心障碍受雇者平均每月薪资为2万4,340元,平均每周正常工时也增至38.9小时。(图/资料照片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根据劳动部统计处资料显示,103年6月身心障碍者劳动力参与率为19.7%、失业率为11.0%,其中,从事行业制造业占20.3%最多,职业别则以「基层技术工劳力工」占31.3%最多。而身心障碍受雇者平均每月薪资为2万4,340元,平均每周正常工时为38.9小时,较100年8月调查时增加2.8小时。

103年6月台湾地区15岁以上身心障碍者有107万7,249人(不含植物人),劳动力人数21万2,171人,劳动力参与率为19.7%,其中就业者18万8,843人、失业者2万3,328人,失业率11.0%;非劳动力人数86万5,078人。与前1次100年8月由内政部办理结果比较,劳参率增加0.6个百分点,失业率降低1.4 个百分点,就业人数增加1万5,058人。

身心障碍受雇者平均薪资为2万4,340元,较100年8月调查增加828元。其中受私人雇用为2万2,971元,受政府雇用为3万1,460元。另身心障碍受雇者平均每周正常工作时数38.9小时,加班工时0.8小时,分别较100年8月调查增加2.8小时及减少0.6小时,其中受私人雇用为38.9小时,受政府雇用为39.0小时。

而在身心障碍失业者当中,有13.8%希望「自行创业」,而有86.2%「想接受雇用」。想接受雇用之身心障碍失业者希望工作类型,以「全时正职工作」者占84.6%居多;职业则以「基层技术工及劳力工」占28.5%、「服务销售工作人员」占24.3%、「事务支援人员」占19.5%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