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家属之怒 陆正父:大法官违逆民意捞过界

陆正父亲陆晋德20日接受本报访问,他痛斥大法官捞过界。(王惠慧摄)

宪法法庭20日对死刑做出有条件合宪判决,高龄82岁的陆正案父亲陆晋德痛斥「大法官没有资格违逆民意!」南投惊世媳妇林于如案的被害者家属刘怡岑也认为,林以心智问题逃死,无法接受;遭刘志明强盗性侵杀害的左营女教师的先生张介能痛批,宪法法庭做出支持废死的释宪决议,根本是践踏被害人及家属人权。

1987年发生新竹男童陆正撕票案,警方逮捕主谋邱和顺等人,邱一度认罪甚至向家属道歉,但后翻供表示遭刑求,陆晋德至今仍等不到邱伏法。20日宪法法庭判决出炉,陆晋德接受本报访问气愤的说,宪法等于是老百姓跟政府的合约,授予政府权力来治理,宪法也代表民意,现在80%以上的民众主张维持死刑,「大法官没资格违逆民意!」

陆晋德直言,这次释宪案解释了一大堆,根本就不应该,他只有一个简单的想法「这是大法官越权、捞过界了!」讲的东西是法官的衡量权,是法官判决可以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来决定的事,认为大法官没有资格干涉法官如何量刑。

惊世媳妇林于如2009年为了还赌债诈领保险理赔金,8个月内杀害生母、婆婆及丈夫刘宇航,2013年遭最高法院判处死刑定谳,宪法法庭昨认定,精神障碍者不得处死。刘宇航的姑姑刘怡岑表示,林于如害得她家破人亡,杀害3条人命,判决死刑定谳却迟迟不执行,还以心智缺陷逃死,他们无法接受,这样的社会还有公平正义?

高雄左营陈姓女教师10年前被刘志明强盗性侵杀害,刘5度遭判死后,更四审改判无期徒刑。张介能得知死刑释宪结果后痛批「脱裤子放屁」、「虚晃一招」,宪法法庭的大法官根本是跟着废死支持者的要求,做出支持废死的释宪决议,被害人家属讲再多只是「狗吠火车」,让人失望透顶。他强调,依刑法判决犯罪者死刑的法官,根本是披着维护人权的外衣,践踏被害人及家属的人权。

台南双警命案殉职员警凃明诚的二姊哽咽表示,释宪结果限缩判死刑的条件,是为了保障加害者的人权,选择强迫社会大众再一次给予那些加害人机会;但她想问的是,如此开了先例,谁会是下一个受害者?究竟还要有多少破碎的受害者家庭、家属,才能停止这样荒谬的社会实验?一个国家应该带给人民希望,但现在这个国家、大法官们要给我们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