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公会初步共识 居家照护日额改赔慰问金

由于开会前,公平会即关心是否违反公平交易法,所以黄调贵定调,此次会议是「讨论会」,不作结论,寿险公会亦不对外发布新闻稿。至于保险局要求寿险公会要在19日公布理赔实务指引,目前寿险公会要与法务讨论,统一的理赔指引是否违反公平法,才能决定是否能如期公告。

11家寿险总经理包括国泰人寿刘上旗、富邦人寿陈俊伴、南山人寿范文伟、新光人寿黄敏义、台湾人寿庄中庆、保诚人寿王慰慈、远雄人寿赵学欣、元大人寿袁晓芝、康健人寿邵骏崴、三商美邦人寿总经理陈宏升,中寿总经理黄淑芬未发言,由首席执行副总许东敏发言。

会议主要讨论居家照护者申请住院日额,方案一是除了居隔通知书、看诊内容外,要开立三种官方列为新冠肺炎专用药的清冠一号、Paxlovid与Molnupiravir,才算符合申请资格;方案二是只要有开立药品,即便只是一般症状缓解的药物,亦可理赔。

国寿则提出第第三替代方案,即为避免居家照护理赔蔓延到一般住院日额保单,此次防疫险给付住院日额部分,改用「慰问金」等其他名义,即并不在保单应理赔的范围,但寿险公司基于关怀保户,给付与住院日额同金额的慰问金。

但如何给付慰问金,还是回归药物认定,支持方案一限三种药物或其他官方认定新冠肺炎专用药的,有七家寿险公司总经理,支持只要有用药都给付的仅二家,另有一家弃权、一家不愿透露选择方案。

过程中,各家公司都有发表意见,且全程录音,目前因公平法问题,仍不确定能否列入理赔实务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