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净值衰是「监理宽恕」害的?金管会三点驳斥

以白话文来说,2018年开始资产面以IFRS9用市价列帐,是全面采用IFRS制度国家必须逐号采用、如期实施,考虑到上市柜公司也可能将金融业编入合并报表,所以金融业也必须同步采用IFRS9,这是无法延后的。

二是IFRS9可以有三种分类,以公允价值直接进损益的(FVTPL)、公允价值进其他综合损益(FVOCI)及按摊销后成本衡量的(AC),寿险业者可依自己的经营模式,选择或调整金融资产分类,例如分类进AC的资产,就不用按季依市价列帐,就可以降低对净值的波动。

同时,金管会为了避免寿险业者在低利率时期大卖债券,实现短期获利,却造成资产与负债不对称,影响对保户的长期承诺,还规定处份未到期债券的资本利得,必须依未到期时间提列特别盈余公积,逐年释出作可分配盈余。

金管会强调,已多次提醒保险业者要考虑IFRS9分类对净值的波动,要选择适切的会计政策及资产重分类的方式,以降低会计处理不一致的影响。

也就是说,寿险业者将大量债券放在OCI项下,评价会影响净值,是业者依会计政策及考虑后的分类方式,也知道升息会造成净值波动。

三就是负债面依公允价值衡量的IFRS17是全世界各国都还没有上路,即现在都有资产、负债评价不同的问题,且IFRS17执行有困难度及复杂度,各国也是延到2023年才接轨,此公报对台湾保险业影响重大,有很多准备工作,包括资讯系统,如会计、精算、投资、风控都要配合调整,历史资料的搜集、商品策略调整等,金管会是在参考各界意见后才决议,台湾会再延三年,即2026年才上路,才能观察国外实施情况,再视我国国情适度调整因应,也给业者较充足时间完善准备工作。

也就是说,金管会驳斥寿险上半年净值大减,并不是因为延后三年接轨IFRS17,是利率及市场变动,造成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