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到一半台灯烧起来毁6屋 超衰房客被判4个月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男子阿昌(化名)先前在高雄市租屋居住,去年1月间卧室床头的夹式台灯因电线短路起火,火势迅速引燃周围物品,导致6屋受损,他也因此挨告。高雄地院法官审理之后,依失火烧毁现供人使用之住宅罪,判处阿昌有期徒刑4个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
▲阿昌因台灯电线短路酿成火灾,造成6屋受损,自己也因此挨告。(示意图/VCG,非本案事发地点。)
判决书中记载,阿昌先前在高雄市租屋居住,去年1月某日他在家中卧室睡觉,睡到大约凌晨1点多的时候,床头的夹式台灯因电线短路起火,火势迅速引燃周围木质家具及电器设备,导致他自己的房屋以及楼上5户房屋受损。
邻居家的屋子有些是墙壁、采光罩、家具、衣物、水管管道毁损,最惨的一户是客厅、厨房、房间及房间厕所通通遭殃。
高雄地院法官认为,阿昌使用电器用品时应确保用电安全,并定期检修、维护及更换,以防火灾发生,却因为疏于注意酿成火灾,造成包含他自己的租屋处在内共6屋毁损,考量到他犯后已坦承犯行,态度尚可,最终依失火烧毁现供人使用之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