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辅助调控房地 不动产经常税占比优欧星港

财产税指对企业或个人之财产所有、使用或转让课征税款,依据OECD分类,可概分为不动产经常税(对应我国之地价税、房屋税)、金融与资本交易税(证交税、期交税)、遗赠税及其他(遗赠税、契税)。由于各国财产价值之计算方式及税率互有差异,财产税占总税收之重要程度亦有不同,2021年邻近国家地区中以香港近3成最高,南韩20.4%,我国高于日本及大陆,大致居中,2021年为18.4%,2022年受所得税征起良好之排挤,占比下滑至13.5%。

各国财产税多以不动产经常税、金融与资本交易税为大宗,香港因居全球金融重要地位,逾8成财产税来自金融与资本交易,欧、美、日则以不动产经常税为主。我国2021年因台股价量创新高,金融与资本交易税在财产税之占比升至5成4,2022年恢复往常水准约占4成。

财产税以不动产经常税之税基较为稳定,亦常作为辅助调控房地市场之政策工具。如以其占GDP比率观察,2021年以产权清晰且仰赖不动产经常税的北美为2.0%最高,欧盟0.7%,亚太及拉美在0.5%以下;亚太地区内部差异极大,开发中国家因产权不明或税制设计较不完整,不动产经常税占GDP比率通常偏低,如印尼、泰国仅0.1%或更低,但日、韩、纽、澳等已开发国家则高于OECD平均水准,我国为0.8%,与欧盟、香港、新加坡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