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招待所帶走酒醉傳播妹硬上 男賠120萬獲緩刑

林姓男子去年出席位于台北市1间私人招待所高档饭局,见陪席传播妹酒醉,借口送其返家,却直接带回家,趁女子意识不清强行性侵得逞,女子醒来发现衣衫不整并在林男手机内发现2人性爱影片,怒报警提告,新北地院日前依乘机性交罪,判刑2年,因林男坦承犯行且与受害女子以120万元达成和解,缓刑2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林姓男子去年2月9日凌晨前往台北市中山区新生北路一处私人高级招待所,见同桌饮酒的年轻传播妹因不胜酒力,已呈现意识不清,当天凌晨2时许,借口送传播妹返家为由,偕女子一同搭乘计程车,直接带回新北市住处,利用女子酒醉熟睡、不能抗拒之际,脱光女子全身衣物,强行性侵得逞。

受害传播妹一早在浴室醒来,不仅衣衫不整,且在林男手机内发现一段2人的性爱影片,向友人求助后向新北市警方报案提告。因林男坦承犯行且与受害女子以120万元达成和解,同意于今年3月20日前匼付至受害女子帐户内,新北地院日前依乘机性交罪,判刑2年,缓刑2年,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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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