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市法院建立“大黄山”司法协作机制
8月8日,黄山、池州、安庆、宣城四市法院在黄山市召开会议,共同签署《深化司法协作服务保障大黄山建设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四市法院将秉持依法协作、多赢共赢、优势互补、全面推进的协作原则,开展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文化遗产协同保护、市场秩序协同维护、审判能力协同提升。
为呵护好大黄山地区的生态环境系统,四市法院将合力打击跨市域水污染、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破坏动植物资源等犯罪行为,强化山水林田湖一体保护。除此之外,还将探索构建异地修复机制,设立边际生态环境司法修复示范基地。
在文化遗产协同保护领域,四市法院将合力打击盗窃、损毁、倒卖文物等犯罪,联动化解涉非遗项目、景区和民宿项目纠纷,并加大地理标志、驰名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四市法院还将合力惩治强迫交易、非法经营、虚假广告、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和诈骗犯罪,坚决打击涉“黑出租”“黑导游”“黑商贩”等扰乱旅游市场行业秩序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推进大黄山重点景区巡回法庭、司法服务点全覆盖建设,依托线上调解等平台为异地起诉的旅游者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解纷服务。
在审判能力协同提升方面,四市法院将加强人才培养和资源共享,强化全流程协作配合,促进类案裁判统一。除建立司法协作机制外,四市法院还联合发布了服务保障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典型案例。(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