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500公尺内6度蛇行…遭2分局夹杀开4单抗告败诉 法官:以为吃了无敌星?

伍男于500公尺内不打方向灯、6度蛇行遭罚4单,不满被连续开罚提告,法官认为「不是一次违规就像吃了无敌星,后面都不用罚」,判他败诉。(示意图,非新闻当事道路记者罗志华摄)

记者罗志华/综合报导

伍姓男子于2019年5月间行经高雄市鸟松中正路段时,于1分多在500公尺内,多次未打方向灯变换车道民众检举,凤山仁武分局依法开了4张罚单;伍男提告撤销2单,屏东地院日前判他败诉,法官薛侑伦于判决中表示,「道路驾驶不是玩马力赛车,违规一次就像吃了无敌星,后面违规都不用罚」。

伍男于2019年5月19日12时许,行经高雄市鸟松区中正路、凤山区凤松交界,于500公尺内6度不打方向灯变换车道、跨越双黄线,严重影响后方驾驶,经民众行车纪录器检举后,被警方开了4张罚单;伍男质疑1分内举发4张罚单是否合理,且违规路段不到1公里,却被2分局开罚,提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其中2单。

警方表示,伍男犯行透过民众检举影片证据确凿,且多次犯行影响不同驾驶人,虽违规路段距离不长,但每次违规都是在不同地点的不同违规行为,自然应该分别处罚。

法官勘验纪录器影片,发现伍男确实在1分多内多次变换车道,伍男虽辩称是为了闪躲机车,但没打方向灯就是违规;至于连续开罚部分,法官认为,「这是真实道路驾驶,不是电玩马力欧赛车,所以不会在你第一次违规未打方向灯后,就像吃了无敌星星一样,接下来500公尺都呈现无敌状态,可以不打方向灯都不算违规」,并劝伍男以后要记得打灯,「你会得到更多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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