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見證「先生在安寧病房微笑離開」台大醫:爭取更多罕病納病主法
对于末期病人而言,安宁缓和医疗是减轻身心灵痛苦的选择。台湾安宁缓和医学学会理事长程邵仪说,以台大医院为例,缓和医疗病房病人近三成为非癌症患者,其中又以失智症患者最多。健保去年增列末期衰弱老人、末期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等,以及「病人自主权利法」规范的五种临床条件病人,纳入安宁缓和医疗给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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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离开时的微笑 支持妻子
「他离开时脸上的微笑,至今仍是支持我的力量。」林先生四十二岁罹患肝癌,病程迅速进展到末期,在台大医院缓和安宁病房离世。遗孀李小姐表示,进入安宁缓和医疗绝非容易的选择、心中挣扎,担心是否还有一线生机,但先生和家人在台大安宁缓和医疗团队协助下,做好临终准备,先生离开时没有遗憾,脸上还挂着浅浅微笑。
一位罹患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俗称渐冻人)的六十岁病患,因退化严重、非常痛苦,已签署「预立医疗决定书」希望撤除呼吸器,但妻子仍无法接受。经安宁缓和团队居中协调,后来该病患接受团队居家、门诊照护长达三年,才离世。
台大医院家庭医学部主治医师蔡兆勋说,「病主法」规范的五大类疾病包括末期病人、不可逆转的昏迷、永久植物人、极重度失智及主要为罕见疾病的其他政府公告重症,而公告重症中共有十二项罕见疾病,但依国健署公告的罕病超过二百种,将争取更多罕病纳病主法,也希望争取基层医师加入,提供在家善终的安宁缓和医疗。
过去安宁缓和医疗并无明确的医疗指引,若医师与家属对于照护意见不同,容易造成纠纷。程邵仪表示,台大医院近年与日、韩进行临终病人跨国研究,目标是找出临床证据、订定指引。
卫福部医事司副司长刘玉菁说,指引不具强制力,万一发生医病争执也难处理,因此医疗人员在决定为安宁缓和医疗患者进行医疗行为时,应以病人签订的预立医疗决定书为主;「病主法」五大类疾病及十二类公告重症的范畴,则会依时空背景、医疗进展等随时检讨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