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酒驾110公里!警拦下惊见「武侠大师」 苗栗骑到彰化竟没事
彰化县芳苑警方拦下一名骑车不稳的骑士,一查发现酒驾,看了他的身分证,竟刚好和「武侠大师」古龙同名。法官判古男3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
判决指出,古男9月15日晚间7时至8时许止,在苗栗县头份市某烧烤店饮用啤酒后,不顾大众往来安全,于8时许骑机车上路;当晚10时45分许,他在彰化县芳苑乡台17线南下车道51.8公里处,因行车不稳而被警拦查,发现其身上有酒味。
当晚10时48分许,警方对古男施以呼气测试酒精浓度,测得其吐气所含酒精浓度为每公升0.33毫克。而古男从头份一路骑到芳苑,路程长达约110公里,所幸未酿成其他事故。
▼古男酒测值高达0.33毫克。(图/示意照)
彰化地院法官审酌被告曾因不能安全驾驶致交通危险案件,经台东地检署缓起处分;之后又因不能安全驾驶致交通危险案件,经台东地院判刑2月,已有2次不能安全驾驶致交通危险前科。
法官认为,被告竟未能持续警惕自己的行为,明知酒精成分对人的意识、控制能力具有不良影响,饮用将导致对周遭事务辨识及反应能力降低,对往来公众及驾驶人自身皆具有高度危险性,竟漠视自己及用路人安全,依犯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罪、累犯,处3月徒刑,可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而古男正好跟已逝世著名武侠小说家「古龙」同名。《维基百科》介绍,古龙原名熊耀华,1960年代起以笔名「古龙」创作多部脍炙人口的武侠小说,包括《楚留香传奇》、《绝代双骄》、《小李飞刀系列》、《陆小凤传奇》等,笔下著作屡次改编为电视剧、电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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