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領養過的貓咪非死即傷 一審獲輕判4月科罰25萬元
桃园纪姓男子领养了猫咪16小时后,1只头腹部遭重击亡,另只右眼瘀青、颈椎至胸椎间受伤,将猫送火化竟谎称浪猫遭路杀,兽医检伤查出人为,桃园地院依动保法的故意伤害动物致动物重要器官功能丧失罪,判刑4月,并科罚金新台币25万元,可上诉。
犯罪事实指出,纪楷昱于2022年12月15日晚间8点向不知情的志工爱妈领养白底虎斑和橘猫共2只,将猫咪带回桃园平镇区住处,讵料,白底虎斑猫翌日中午12点之前,因遭受不详方式的钝力,撞击头部、腹部,猫咪受有多发钝力伤、头部腹侧撞击、肝脏裂伤、颅腔顶部严重硬脑膜下出血等伤害,导致重要器官功能丧失,终因硬脑膜下出血而亡。
纪男当天将白底虎斑猫送到新屋收容所火化时,向收容所兽医师谎称猫咪是車祸死亡的浪猫,后经兽医师检视猫咪身上的伤,发现并非单纯車祸致死,于是将猫送请台大兽医专业学院分子暨比较病理生物学研究所解剖,发现猫咪是被人打虐死亡的,桃园市政府动物保护处依法将纪男函送。
纪男又于12月17日晚间6点将橘猫退养,送还爱妈时,被发现橘猫疑似受不明钝力重击,不仅右眼瘀青、颈椎至胸椎间也受有疼痛伤害,所幸经送医救治后,橘猫逐渐恢复正常,爱妈除了起疑另外为牠找到新的收养家庭。
检方于起诉书中,请法院审酌被告纪男于短期间内數次領养猫咪,但他所領养的猫咪不是在翌日,就是短期间内即死亡,戕害數只动物生命法益,且在此案白底虎斑猫死亡后不久,又向许姓爱爸領养猫咪,然后再次谎称猫咪走失,将猫送往新屋收容所火化,同样向兽医师谎称猫是遭路杀的浪猫,难认被告有何悔意,显有卸责情事,犯后态度难谓良好,请从重量刑,以资警惕。
审理时,纪男坦承领养2只猫,但他矢口否认有何伤害动物的犯行,并以「我没有虐猫,当初为饲养猫咪,我做了许多准备,例如买饲料、除湿机及保健食品,如果是以虐猫为乐,应该是以最低成本来做,不会特别去做这些事前准备,且若有虐猫,我不会特别通知送养的爱妈猫咪已死亡」来辩称。经查,被告纪男当晚领养2只小猫后,翌日中午发现白底虎斑猫死亡,立刻去电告知爱妈,并将橘猫退养,随即将猫送新屋收容所火化。
爱妈证称,她是桃乐的志工,将浪猫抓扎后,评估是否适合送养或原放,猫咪安置一段时间,确定健康才会po脸书送养,纪男领养的白底虎斑猫结扎完后观察安置约1个月,可摸、抱,送养当下健康状况良好,活动力正常,身上也无外伤;纪男自己也说,带猫回家时,一切正常,他独居未与他人同住,家中也无旁人。
法官认为,被告虽否认虐猫事实,但依据证人证词、猫只照片、动物法医解剖报告书等证据,认定被告领养白底虎斑猫时,牠的健康良好、活动力正常、无外伤,在被告领养后,翌日就死亡,且死前受有多发钝力伤、头部腹侧撞击等严重伤害,再依猫咪周龄研判已具备空中转正能力,可排除高空坠落受伤,又查无其他人接触该猫,可见猫咪受虐致死是被告所为。
法官审酌,被告不知尊重动物生命及保护动物,竟伤害猫咪,造成白底虎斑猫重要器官功能丧失死亡,罔顾动物生命,考量被告犯罪动机、手段、犯后始终否认犯行,犯后态度难认良好,以及被告过往刑案纪录,审理中自陈的智识程度、生活经济状况等情状,量处适当之刑。
桃园纪男将领养16小时的猫打死,送至新屋收容所火化时,竟谎称是遭路杀的浪猫,所幸兽医检伤发现是人为,桃园地院判纪男徒刑4月、并科25万元,可上诉。示意图/翻摄自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