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校园遇「陷阱」摔车骨折 北艺大:请自行负责...结局超展开

路上行走要多注意路况,否则栽在水沟这「陷阱」上也不无可能。(示意图/翻摄自The Dodo粉丝专页

突发中心台北报导

一名王姓男子日前单车经过国立台北艺术大学停车场通道时,前轮陷进水沟盖孔隙自摔;造成前轮毁损、右手掌骨折王男不甘校园内通道竟有此「陷阱」,愤而诉请国赔校方主张设置合理,王男应为自己行为负责。高等法院认定王男的伤势与水沟盖设置不当确有因果关系,判国赔11万5690元。

王男指控,2016年8月14日下午1时30分左右,骑自行车经过舞蹈学院后方停车场的通道,却遭长50公分、宽5公分的水沟盖孔隙绊倒,认为孔隙尺寸过大,对于用路人来说根本就是个「陷阱」;王男依照医疗费用、单车维修、工作损失再加上精神抚慰金,向台北艺术大学要求赔偿136万6380元。

校方则主张,水沟孔盖设计因应「截水沟」用途,并无不妥(截水沟设计需能迅速排除地面水流);另外,王男行经道路并非市区道路,不属于「市区道路条例」、「市区道路及附属工程设计标准」及「市区道路及附属工程设计规范」等法规的规范对象;水沟的设置也因应「水土保持法」等法规。在这条路也设标志告知并无出口,王男贸然行经此路,应自负风险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现场没有监视器拍到事发画面,而王男也因伤势外观不严重而没有立即通报校方,但综合调阅相关监视器画面及王男所提供的伤势照片诊断书等,认定确有此事。至于水沟盖设置是否有缺失,虽然没有适用法规可直接判定,但事故现场依旧属于可通行的道路,依相关安全规定,发生意外的水沟盖无论从尺寸、设置方向显然都不符安全标准;认定王男受伤与水沟盖设置有因果关系,应负起赔偿责任,判赔11万5690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