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博馆、台文馆 升格为三级机构
立法院昨天三读通过《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组织法》、《国立台湾历史文学馆组织法》修正草案,两馆将由四级机构升级为三级机构。图为国立台湾文学馆。(台文馆提供)
立法院昨天三读通过《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组织法》、《国立台湾历史文学馆组织法》修正草案,两馆将由四级机构升级为三级机构。民进党立委罗致政表示,两馆组织升级,拥有更多的资源,相对也要背负更多责任。
文化部指出,为彰显对台湾文学及历史的重视,将台博馆及台文馆升级为三级机构,借此组织升格,强化业务推动能量,让台湾人民对于台湾的历史及文学,能有更广泛的认识。
罗致政上月于立院司法法制委员会质询时质疑,台博馆及台文馆打算升格,理由是组织层级不够、不足留住人才等等,但升格就能改善问题吗?
罗致政当时说,台博馆不该只把要做的事放在馆内,未来升格后应把整个台南作为历史博物馆,否则外国游客逛完台博馆,若想到其他地方走走,台博馆却没提供英文导览。
文化部表示,升级后,台博馆将深耕文史人才与优化专业,并将强化研究应用,丰厚文物典藏内涵;台文馆将加强培育修复人才及文物征集实力。相关法令施行日期,将另报行政院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