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改造通过 台史馆、台文馆将升格三级机构

立院今日三读通过《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组织法》、《国立台湾历史文学馆组织法》,两馆将由四级机构升级为三级机构。(本报资料照)

立院今日三读通过《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组织法》、《国立台湾历史文学馆组织法》,两馆将由四级机构升级为三级机构。未来将有助于业务升级、增进台湾历史及文学的保存、研究及推广。

文化部指出,为彰显对台湾文学及历史的重视,将台史博及台文馆升级为三级机构,借此将组织升格,强化业务推动能量,让台湾人民对于台湾的历史及文学,能有更广泛的认识。

但上月民进党立委罗致政曾于立院司法法制委员会质询时质疑,台史博及台文馆打算要升格,理由是组织层级不够、不足留住人才等等,但升格就能改善问题吗?

罗致政当时说,台史博不该只把要做的事放在馆内,未来升格后应把整个台南作为历史博物馆,否则外国游客到台史博逛完,要到其他地方走走,结果官方却不提供英文导游

文化部表示,升级后,台史博将深耕文史人才与优化专业,并将强化研究应用,丰厚文物典藏内涵。而台文馆将加强培育修复人才及文物征集实力。而相关法令施行日期,将另报行政院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