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池上「书法路牌」惹议 交通部:不符规定也不适当
▲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副司长蔡书彬(左)、科长朱大庆。(图/记者蔡亚桦摄)
记者蔡亚桦/台北报导
台东县池上乡邀请艺术家参与公共设计,推出毛笔手写字体的「书法路牌」,却惹出争议,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副司长蔡书彬今(27日)直言,不符合标志标线设置规则的规定,也不适当,交通部将发个通知给台东县说明规定。
最近池上乡新生路、中正路、忠孝路等11处路名,采用书法家毛笔手写的字体印刷而成,引发诸多讨论,脸书粉专「理观点Leo's Blog」发文批评,路牌不是涂鸦板,池上不要再胡搞。乡长林建宏出面致歉,表示若违反规范愿意修正。
蔡书彬今出席交通部例行记者会被问起此事时表示,依「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规定,路牌皆采正体字,这样不符规定,可能造成辨识的错误认知,不是很适当,台东县也未通报,交通部会发个通知提醒台东县政府相关规定。
路政及道安司科长朱大庆说,标志标线设置规则有个试办计划,地方若有更好的构想,可提出试办计划报给交通部,像是高雄标线型圆环、重机停车格位等都有地方政府提报,若试办效果不好就恢复,效果不错可以修正计划扩大办理。
朱大庆表示,路牌字体大小有标准尺寸,英文、数字也都有,提供给设施机关参考,路牌是给不特定用路人遵守,因此标志标线设施未依规定设置,若延伸出意外甚至需要国家赔偿,必须由设置机关负起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