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安南医院丢包案 开枪男被国民参审「重判23年」

徐姓男子被男子林泽峰开枪后,载往台南市立安南医院急诊室门口丢包逃逸,事后伤重不治。(本报资料照片)

去年发生的台南市立安南医院丢包案,台南地方法院2度裁定认罪主嫌林泽峰依普通审理程序不行国民参审,仅否认犯行的共犯林昱凯单独国民参审,成为罕见的同案被告分离审判案例,引发法界哗然。案经检方抗告,台南高分院改裁定林男也应行国民参审确定后,台南地院历经9天的国民参审程序,7日晚间8点多宣判,林泽峰判处徒刑23年,林昱凯无罪。

国民法庭指出,林泽峰犯非法持有改造手枪罪处有期徒刑7年,并科罚金20万元,又犯杀人罪,处有期徒刑19年,两罪应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3年。

据了解,28岁林泽峰、22岁林昱恺与27岁徐姓男子有冲突,去年4月7日晚间相约在台南永康某家具行谈判破裂后,林泽峰持改造手枪朝徐男心脏处开枪,2人再合力将他载往台南市立安南医院急诊室门口丢包逃逸,事后徐男伤重不治,检方也依杀人等罪嫌起诉2人。

此案移审后,因符合《国民法官法》规定,成为台南地院第2件参审案件,但2被告的律师都声请不行国民参审。鉴于林泽峰坦承犯行,林昱恺否认,台南地院认为,林昱恺有无罪判决的可能性,加上林泽峰的律师又声请量刑鉴定,恐需耗时数月,因此案情相对单纯的林昱恺,显然不宜等待调查完成再审理,去年12月13日裁定林昱恺应行国民参审,林泽峰改采普通审理程序。

今年1月3日羁押中的林昱恺获交保,检方认为,林昱恺已具保停押,无过度羁押问题,加上林泽峰对起诉事实中,是否事前谋画、有无共犯及行凶过程均多有争执,且待调查的证据大致与林昱恺相同,即使由国民参审,也不致于造成过度负担,再度声请并同国民参审,但仍被一审驳回。

检方不服提抗告,台南高分院认为,林泽峰是此案主要犯罪者,如要调查共犯林昱恺是否涉犯共同杀人等罪嫌,必定无法回避需调查林泽峰的犯罪事实;如果将林泽峰并同林昱恺一起行国民审判程序,应该不会造成国民法官过度负担,导致「非经长久时日显难完成审判」的情形。

更何况,如果2被告分离审判,法院须先就林昱恺行国民参审,此举将使法院提前接触不利于林泽峰的证据,对林泽峰的诉讼程序保障反而有害,据此裁定林泽峰并行国民参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