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分局勤指中心主任酒驾被拦检法办 记一大过拔官追究分局长督导责任

台南警一分局勤务指挥中心主任谢家盛,涉嫌酒驾被法办,并记一大过「拔官」,也连累一分局长被追究考核监督责任。(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市警一分局勤务指挥中心主任谢家盛,酒后骑车永康复华一街,遭永康分局大桥派出所员警拦查查获,酒测值0.41mg/l,涉嫌刑法185-3罪嫌送办,一分局并召开考绩委员会,依「警察人员驾车安全考核实施要点规定调整为非主管职务服务地区,核予记一大过行政处分,并追究该分局长考核监督责任。

据了解,台南市警一分局勤指中心主任谢家盛,7月10日晚上接受该中心的苏姓员警邀约吃海鲜,席间一群人即有饮酒谢员酒后骑车离去,现场友人皆未阻拦。

谢员随后又去永康一家金纸店饮酒续摊,直至11凌晨1时多才结束,谢员骑车载友人离去,于凌晨1时37分许,途经永康区复华一街时,因友人未戴安全帽,被永康分局大桥所巡逻员警发现上前拦查,因谢员等人酒味浓郁,员警要求酒测,谢员当下向员警说明自己为市警一分局员警,执勤员警立即依规定通报永康分局督察组前来处理,经酒测谢员酒测值高达0.41 mg/L,涉嫌刑法185-3项送办,并遭台南市警一分局「拔官」、记一大过行政处分。

台南市警局周幼伟表示,市警局三令五申绝对严禁员警有酒后驾车情事,谢员身为干部仍知法犯法,将采最严厉惩处,绝不宽贷,以儆效尤。

刑法185-3项: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20万元以下罚金:一、吐气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百分之0.5以上。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认服用酒类或其他相类之物,致不能安全驾驶。三、服用毒品麻醉药品或其他相类之物,致不能安全驾驶。因而致人于死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了解,台南市新化警分局1名敬姓警员,2020年6月2日凌晨,在台南市西华南街与成功路口,涉嫌酒驾与计程车发生车祸,造成女乘客受伤,市警二分局警方到场查处,敬员酒测值达0.46mg/L,被依涉嫌公共危险罪嫌移送台南地检署侦办,新化分局召开风纪会,再建请记敬员一大过调至偏远单位服务严惩,派出所所长连坐「拔官」调整非主管职务,以示酒驾零容忍。

酒驾零容忍是台南市长黄伟哲一直强调,并要求台南市警局严格落实酒驾取缔工作,台南市警局所属各分局也不定期举行酒驾路检专案勤务,没想到负责执法的警员竟然知法犯法酒驾肇事,台南市警局长周幼伟,当时对员警知法犯法酒驾肇逃十分震怒痛心与遗憾,表示会依警政署最新修正「警察人员驾车安全考核实施要点」规定,不分勤务中或勤余酒驾肇事,当事人调整服务地区并依规定记大过一次,涉及酒驾肇事部分,另依照刑法公共危险罪究办,待司法判决后再拟议行政责任。并强调为加强各级主管的考监责任。周幼伟局长特别公告,日后只要有员警发生酒驾情事,该单位主管一律调整非主管职务。

据查,台南市警一分局勤务指挥中心主任谢家盛(60岁)是官拜二线三星警官、警大47期毕业,以中阶警官身分再犯酒驾,引起市长黄伟哲、市警局长周幼伟震怒,除本身酒驾触法送办外,另依「警察人员驾车安全考核实施要点」规定,调整为非主管职务及服务地区,核予记一大过行政处分,并连累一分局长郑荣昆,将被连坐追究考核监督责任,实在令人扼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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