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議長賄選案二度開庭 10人否認涉案

台南市正副议长涉及贿选案,昨天第二次开庭,邱莉莉(前)等10名被告都否认涉案。联合报系资料照

邱莉莉律师说,编号27号监听译文内容提到「金主」、「关键票」,只要2、3票,是指其他人的选举方式;内容指有人选举花3千万甚至上亿元,是指某议员上次选举方式,但邱莉莉和郭再钦对话内容,没说要他们花上亿元,要求法官勘验。

郭再钦律师要求法官勘验第20号监听译文内容,他说,此内容为郭再钦和杨志强对话,可看出检察官起诉郭再钦透过杨志强向方一峰行贿的事是不存在的,有必要勘验。林士杰律师以笔录和监听译文内容不同,要求勘验方一峰于去年12月22日在台南市调查处的笔录、 12月23日在南检笔录。

台南地检署侦办台南市议会正副议长贿选案,认定民进党前中执委郭再钦、议长邱莉莉、副议长林志展选前密谋以每票至少1千万元利诱、恐吓等方式,让国民党议员李文俊等人跑票,3月2日起诉邱莉莉等10人涉违反选罢法行求期约贿赂等。

检方起诉邱莉莉、林志展、郭再钦、台南市区渔会理事长林士杰、台南市无党团结联盟顾问杨志强、无党籍市议员黄丽招、国民党李文俊及友人黄怡萍、李镇国及妻子高玫仙10人,当时也跑票的议员张世贤,检方另案侦办后认为罪嫌不足,已获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