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诈团染指新加坡 假扮星警骗钱...不适用鞭刑

▲刑事局国际科指出,目前已经派遣驻马来西亚警务秘书持续追踪。(图/记者柳名耕摄)社会中心台北报导新加坡媒体日前报导4名台湾人在新加坡假扮警察以电话诈骗方式骗得80万星币(1770万台币),刑事局国际科10日证实确有此事,并派遣驻马来西亚警务秘书持续追踪此案。新加坡警方近日逮捕黄英俊(53岁)、陈鹏宇(34岁)、陈佑政(33岁)、谢登嘉(30岁)4名台湾籍男子星警指出黄姓男子在5日时向1名被害妇人收取星币15万元(332万台币),同时发现黄嫌另外涉及至少10件诈骗案件。据被害人向警方表示,日前到自称是员警的电话,该名员警表示,他涉及洗钱案遭调查,同时提供1个类似大陆检警网站给被害人;该名被害人就依据网站上的指示,将银行帐户资料填上,结果户头内的22万5000元随即被人转出。警方根据被害人指控,在7月6、8日逮捕了4名台湾男子,将依「不诚实收受赃物罪」进入司法程序,预计14日开庭调查;不过根据星国法律,4名台嫌所犯的案件为包含在鞭刑范围,未来若调查属实仅会入监服刑或者罚款。刑事局国际科在事发后也接获相关讯息,并派遣马来西亚警务秘书持续追踪案件;台湾在2017年4月刑法修正后,《组织犯罪条例》中明载,在国外的犯罪仍具有管辖权,预计4名嫌犯在星国行刑后,回台后还需接受司法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