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靠私募娶新光金? 专家:有触法问题
▲新光人寿柜。(图/记者陈莹欣摄)
记者陈莹欣/台北报导
外传台新金(2887)评估以私募方式,参股新光金(2888)子公司新光人寿案件,为「新新并」做订婚准备,不过中华独立董事协会理事长秉宽指出,目前金控公司法的规定,「金控不能随便并购,也不能以私募方式并购。」相关说法与现行规范明显抵触。
对于整并议题,台新金表示,不评论个案,一切以公司发布的重大讯息为主。
台新金、新光金今日双双收跌,其中台新金下跌0.05元或0.27%,以18.7元作收;新光金下跌0.01元或0.11%,以9.42元作收。
金管会去年9月间曾发出函令,针对金控属证交法第43条之6第1项第1款所定「其他经主管机关核准之法人或机构」之范畴,惟其参与认购私募有价证券应遵守金融控股公司法等有关投资及资金运用之规定。
专家认为,主管机关让台新金以浑水摸鱼的方式并购可能性不高,若台新金以财务性投资而非策略性投资新光人寿,则在较为合理的范围。
金融圈主管指出,台新金旗下寿险偏弱,对新光人寿整并的互补效益较为明显,若与银行、证券、投信等子公司整并,应不是首选;与其透过私募迂回方式入主挑战主管机关的法规,不如直接发动公开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