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保母虐死1歲女童「小桃子」 二審今駁上訴判9年3月

台中清水区蔡姓保母前年底痛殴1岁大姚姓女童「小桃子」,打到她颅内出血死亡,检方依对儿童故意犯伤害致死等罪起诉,一审由国民法官审理,判9年3月,全案上诉台中高分院后,今天宣判,二审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此案一审由国民法官审理,全案上诉台中高分院后,由审判长郭瑞祥、陪席法官许文硕、受命法官王铿普组成的合议庭宣判,认为原审量刑适法,无过重过轻,驳回上诉。

台中地检署在前年11月9日获报,追查姚姓女童因受虐性脑伤,比对其主要照顾者、相关证据资料后,认定蔡姓保母涉有重嫌,同年月23日拘提蔡女到案,女童住院、同年12月2日死亡,检方侦结依伤害致死等罪嫌起诉蔡女。

一审由国民法官审理,在今年4月间审结宣判,认定蔡女涉犯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伤害罪、成年人故意对儿童伤害致死罪等,各判蔡女3月、9年徒刑

一审宣判后,蔡女母亲在脸书发文,「孩子被伤害失去生命了,蔡姓保母只判9年,对台湾的司法好失望好失望,甚至4、5年后,蔡就可以假释出狱重新生活」。

蔡姓保母虐死1岁女童「小桃子」,台中高分院今驳回上诉,维持判刑9年3月。图/读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