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員不服糾正…分局內暴打督察 遭判4月還要賠近2萬元
时任台中第四分局涂姓警员去年5月值班时,穿外套不符规定被督察组萧姓警务员告诫,涂竟朝萧脸部猛挥5、6拳,又踹3、4脚打伤对方,法院刑事依伤害罪判涂4月徒刑。萧再提民事依医疗、精神抚慰金等对涂求偿21万元,民事考量双方经济、侵害程度,判涂应给付萧1万9050元,可上诉。
检警调查,涂员2023年5月1日值班穿警用透气外套,违反当时警察服装规定,萧员见劝导要他下班再穿,涂心生不满,不顾在第四分局1楼大厅内,当场朝萧脸部挥拳、出脚踹,造成萧右眼眶挫伤、眼镜断裂。
台中地院刑事审理时,涂表示对于打伤萧很抱歉,但是因「长期遭萧打压」,警局也因为他穿外套的事要将他开除,自己当天是情绪失控才这样。
刑事庭认为,萧身为长官以督导地位,对于涂上班时间行为督导,当不会因自己未穿制服,而让涂对其执行职务事宜误认;萧也证称,夏天应穿短袖涂却包紧紧,不符警察服制规定,另涂称体质对冷热过敏,但观察他执勤还是会吹冷气、电风扇。
其他目击警员也说,涂朝萧头攻击5、6下,眼镜都被打到地上,他上前拉开涂又以脚踹萧3、4下,萧都没还手,当天是因涂在分局大厅值班,在值班台焚烧线香,萧接获反应下来劝导才起冲突。
刑事庭审酌,涂以暴力攻击严重侵害警察机关上下督导关系,犯后态度不佳,另斟酌他未婚无子女、需扶养70岁父母,曾捐款给家扶、视障及残障团体,每次捐5000元,依伤害罪判他4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萧再提民事诉讼,主张被涂殴打右眼受伤医药费150元、眼镜费5200元,及精神抚慰金20万4650元,一共对涂求偿21万元。涂则说,对萧求偿医药费不争执,但萧受损的眼镜已使用很久,应扣除折旧。
民事庭认为,萧求偿医药费有依据,但眼镜购入1年多,折旧后合理价格为3900元,另依双方经济地位、家庭状况,及涂男伤害萧的手段等一切情状,认为精神抚慰金以1万5000元为适当,判涂应给付萧1万9050元。
台中第四分局。记者曾健祐/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