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双十公车优惠卡太抢手网传收购 市府:逃避车资涉诈欺
▲台中市议员罗廷玮表示,网路已传出有人要收购双十公车卡,希望市府研拟稽查机制。(图/罗廷玮提供)
台中市政府今年元旦起实施双十公车「市民限定」的优惠,造成外县市民众在网路上po文希望收购,市议员罗廷玮表示,若是有非台中市民用市民绑定的公车卡搭乘,市府可有稽查机制?市府法制局表示,一旦发觉有人借此逃避车资,可能会构成诈欺得利罪,呼吁不要以身试法。
罗廷玮表示,有网友在地方社团发文询问,愿意购买用不到的双十公车优惠卡,虽然有其他网友留言提醒可能触法,但是他反问,若是真的有外县市的民众拿台中市民的卡片搭乘公车,市府可有稽查机制?
罗廷玮说,市民绑定的悠游卡上面并没有身份辨识的相片,而乘客上下车刷卡也是在那几秒之间,最近有许多非台中市民打电话到服务处,说没有公车优惠苦不堪言,因此的确是有需求,才会有人想买,万一非市民盗用别人的卡片一样享有优惠,岂不是坏了市府的初衷?
罗要求交通局出面说明公车优惠卡可能被盗用的预防方案,也要公开呼吁买卖公车优惠卡有可能会触法。
法制局回应,非台中市民,却使用市民独享双十公车卡以逃避车资,可能会构成刑法第339条第2项之诈欺得利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50万元以下罚金。
市府考量财政和民意需求,今年元旦起实施双十公车「市民限定」政策,以往不论对象,只要持台中市公车卡,前10公里免费,超过10公里,不管搭乘多远最多只收10元,如今只限市民享有,外县市民众在台中市搭公车,一上车15元起跳,再依路程远近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