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知名「江小渔」餐厅卖过期巴沙鱼遭起诉 老板夫妻认罪获缓刑

台中检警查获连锁餐厅「江小渔」贩卖过期改标鱼货,进行封存商品。(图 / 中时资料照)

台中知名连锁餐饮「江小渔鸳鸯酸菜锅」于年前遭查将过期1年、高达43公吨的巴沙鱼改标转售加盟店,加盟店负责人于不知情下再供应予餐厅顾客食用。检方侦结后,以涉犯变造私文书、贩卖虚伪标记商品及诈欺取财等罪起诉杨男杨男及戴女夫妻2人。2人在审理时均认罪,并经与检察官达成认罪协商,台中地院因此依变造私文罪分别判处2人有期徒刑8月、缓刑2年,没收非法所得29万5050元。

根据起诉书,杨男为香椒国际开发有限公司登记负责人,同时亦未「江小渔酸菜鱼」公益店负责人;戴子婕则为威晶国际企业有限公司。威晶公司系经营「江小渔酸菜鱼」品牌之连锁加盟、食品进口等业务,香椒公司则负责将威晶公司进口之食品,销售予「江小渔酸菜鱼」各加盟店,香椒公司、威晶公司均由杨双懋为实际负责人,负责营运决策、业务推广,戴女则负责各项行政工作。

台中市食品药物安全处日前查获连锁餐厅「江小渔」贩卖过期鱼品,立即封存商品。(图 / 中时资料照)

杨男夫妻于2018年1月26日至2020年1月6日间,以威晶公司名义陆续自越南进口巴沙鱼共4809箱,保存期限分别自2021年2月15日至同年11月6日,冰存于中市某家冷冻仓储公司,该批鱼货转售给香椒公司,再由香椒公司卖给各加盟店。

受新冠疫情影响,进口之巴沙鱼共计4809箱、4万8090公斤皆未能于2021年11月到期之前全部售出。杨男夫妻为避免损失,于是未经越南皇龙公司同意,将鱼货运往威晶公司的小冷冻库,亦指示不知情员工变造商品标签,改为仅记「保值期:24个月」之商品标示内容,再将其中281箱转售中、彰、投及台南等4间不知情的加盟店,非法所得约有29万5050元。

台中地院接手最终审理时,杨男与戴女二人均坦承犯行,并表示加盟店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不知情商品过期改标等事实,亦与检察官于审判外达成协商。检察官声请改依协商程序而为判决,台中地院因此不经言词辩论,于协商合意范围内协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