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明启动 买卖规则揭晓

台湾迈入碳权交易元年,碳交所公布相关交易规则。图/本报资料照片

国际碳权交易平台相关规则

碳交所「国际碳权交易平台」22日将正式启动,宣示台湾迈入碳权交易元年。碳交所20日公布相关交易规则,包括国外碳权买方以本国法人为限,卖方得为外国或本国法人。即一般散户投资人无缘参与交易。另外,碳交所也强调,首批碳权商品不可抵减CBAM碳税,也不可转售买卖。

为协助国内企业达到碳中和目标,碳交所抢在年底前上架首批国外碳权商品,引起市场高度关注。碳交所表示,首批商品来自亚洲、非洲、南美洲等七个国家,属于国外减量额度的碳权交易。另外,下批上架的碳权商品,会以经过GS(Gold Standard)及Verra等国际前二大国际认证机构认证发行的商品,作为来源。

国内首次碳权交易,碳交所20日先行揭露交易规则。其中,国际碳权的买方以本国法人为限,卖方得为外国或本国法人;交易时间为平日上午9时至下午3时30分,假日休市;交易单位为一吨二氧化碳当量,交易货币为美金。

卖方在碳交所上架的碳权要符合一定的上架标准,如碳权的核发机构应经碳交所认可、碳权年份(vintage)应为五年内、碳权专案应符合三项以上联合国永续发展目标(SDGs)等。

为避免炒作和投机行为,落实碳交所协助企业减碳的初衷,碳交所强调,买方购买碳权后仅能持有、注销或移转至买方国际碳权核发机构的帐户,不得再在碳交所平台转售。

因为首批上架的碳权商品,属于国际自愿性碳权性质,非强制性碳定价下的产品,因此依规定不可抵减欧盟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另在台湾碳费抵减部分,因气候变迁因应法相关子法尚在研拟,现阶段国际自愿性碳权主要只供厂商进行产品碳中和、符合国际供应链及ESG要求等,也无法用于抵减我国碳费。

除了碳权交易,碳费征收明年也将上路,预计2025年以2024年的排碳资料开征碳费,依据环境部公告的最新盘查资料,目前有512家排碳大户可能列为首波课征对象,对象多以钢铁、电力、水泥、半导体等产业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