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检方选后追查幽灵人口 复兴区民代表4件里长有3件

桃园地检署于选后追查幽灵人口案指出,涉案者纵于此次选举当选,该署亦将依侦办证据,是否依选罢法规定,向法院提起当选无效之诉。(图/记者杨淑媛摄)

记者杨淑媛/桃园报导

合一大选期间,桃园地检署侦办「幽灵人口」影响选情案,选后,在桃园市复兴区,查获4件复兴区民代表、2件里长候选人幽灵人口案;另在中坜区查获1件里长候选人幽灵人口案。检方指称,涉案者纵于此次选举当选,该署亦将依侦办证据,审酌是否依选罢法规定,向法院提起当选无效之诉。

桃园地检署今天指出,该署接获桃园市复兴区、中坜区有民众虚伪迁入候选人或其亲友户籍,未实际居住该处,为幽灵人口的情资,遂执行幽灵人口案件查缉。桃园市复兴区由检察官何嘉仁杨朝森、范玟茵、洪荣甫分别于12月6日、17日、20日指挥相关单位侦办,执行搜索后传唤复兴区民代表及里长候选人、选民等共68人到案。

讯问后,发现部分选民虚伪将户籍迁入候选人或其亲友的户籍地等处,而未实际居住该处,其中有部分选民已投票,涉犯刑法146条第2项妨害投票罪嫌,讯毕后复兴区区民代表简姓、杨姓候选人、周姓里长候选人、李姓选民均以5万元具保,复兴区区民代表哈姓、杨姓候选人、陈姓里长及其余选民均请回。

而中坜区部分则由检察官吕象吾于12月19日指挥相关单位侦办该区民石头里刘姓当选人涉嫌幽灵人口案件,经执行搜索并拘提刘姓里长当选人、选民等共21人到案。经检察官讯问后,发现部分选民虚伪将户籍迁入该候选人或其亲友的户籍地等处,而未实际居住该处,其中有部分选民已投票,涉犯刑法146条第2项妨害投票罪嫌,讯毕后刘姓里长当选人以10万元具保,其余均请回。

检方说,涉及幽灵人口迁入案,而于此次选举当选者,该署将依侦办证据,审酌是否依选罢法规定,自公告当选人名单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提起当选无效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