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鐵皮屋囤大量爆竹煙火 超過管制量10倍開罰沒入
桃园市消防局第一大队今清晨接获民众检举,发现八德区广福路某铁皮屋内存有大量爆竹烟火。消防人员前往稽查,现场查获50多种爆竹烟火,总火药量达41.18公斤,其中包括摔炮类0.93公斤、升空类30.89公斤、火花类9.36公斤,超过管制量10倍,当场开罚并没入。
现场郑姓业者自称该批爆竹烟火为个人近期所购,不知超量储存或贩卖违法,安检人员当场依爆竹烟火管理条例开立举发单,并将爆竹烟火依法没入。
根据管理条例,摔炮类管制量为火药0.3公斤或总重1.5公斤,火花类管制量为火药10公斤或总重50公斤,其他一般爆竹烟火管制量为火药5公斤或总重25公斤。贩售或储存超过管制量者,需符合相关规定,并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违者最高可处150万元罚锾。
消防局第一大队大队长赖志忠表示,元旦跨年及春节期间,民众习惯燃放爆竹烟火增添气氛,业者多看准商机大量进货;但大量囤积如发生火灾、爆炸,易导致严重伤亡,存放爆竹烟火若超过管制量,可处6至30万元,若超标30倍最高可处150万元罚锾。同时也呼吁民众购买附有认可标示的产品,并遵照使用说明施放,儿童施放需父母或监护人陪同,确保安全。
桃园市政府消防局第一大队今清晨接获民众检举,发现八德区广福路某铁皮屋内存有大量爆竹烟火。图/桃园市消防局提供
桃园市政府消防局第一大队今清晨接获民众检举,发现八德区广福路某铁皮屋内存有大量爆竹烟火。图/桃园市消防局提供
桃园市政府消防局第一大队今清晨接获民众检举,发现八德区广福路某铁皮屋内存有大量爆竹烟火。图/桃园市消防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