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轰炸佛经54小时」后又狂殴爆头惨死!台中莽男竟轻判理由曝

邹男等人不服上诉,主张伤害伤害致死、私行拘禁竞合犯,一次犯行同时侵害两个权益,于此前提下分论并罚实有不当,提出轻判声请。(图 / 翻摄自Google Maps)

一名邹姓男子只为替友人讨回40万元债款,先对受害者卢男烧烫又逼听佛经54小时,后又将其乱棍打死塞入后车厢并载往医院企图急救。台中地院一审依伤害致死、私行拘禁判处7年徒刑;邹男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审酌其二罪应从一重罪论处,撤销改依伤害致死罪6年1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该名26岁邹姓男子日常以讨债为生,知悉友人遭卢姓男子投资诈欺近40万元后,去年6月间寻来陈、林、许等人一同助阵至卢男住处,伺机将人掳走。直至隔日卢男凌晨返家,突遭袭击,紧接眼前一黑,双眼、嘴巴被胶带缠绕、紧封,邹男等人更逼迫他戴上耳机收听佛经长达54小时之久。

另,邹男一行人又将卢男载往南投水里一处仓库拘禁,更以棍棒痛殴,直至发现其失去生命迹象,竟又将人塞至后车厢紧急送往台中澄清医院进行抢救,但最终仍宣告伤重不治。

台中地院审酌,邹男曾于2020年同因讨债利用相同手段残害蔡姓受害者,除使用胶带缠绕眼口,更以火酿其受有烧烫伤,又威逼对方戴上耳机强行收听佛经长达54小时。

法官认为,邹男犯案手段残忍,应判重刑,考量其自首、与受害者家属达成和解赔偿协议,最终依伤害致死罪、私行拘禁二罪各判处6年8月、4月徒刑;其余涉案共犯则各判5年9月至2月不等。

邹男、陈男与林男三人不服上诉,主张伤害伤害致死、私行拘禁竞合犯,一次犯行同时侵害两个权益,于此前提下分论并罚实有不当,提出轻判声请。

台中高分院审理,邹男等三人犯伤害致死、私行拘禁具想像竞合,应从重依伤害致死论处,认定一审论罪有违误。法官表示,尽管二罪想像竞合从一重罪论处,却衡量三人手段凶狠、苛虐,甚至将死者塞入后车厢再载往医院,此已不宜大幅减轻刑度,撤销改依伤害致死罪判邹、陈、林男,各判处6年1月、5年8月、5年8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