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竹苗办工作坊推妇女再就业 助精进职能重启职航

桃竹苗分署办理「自主训练奖励」说明会,鼓励妇女自行规划所需的职能训练课程,重返职场。(桃竹苗分署提供/蔡明亘桃园传真)

桃竹苗分署3月5、6办理二场「妇女自主训练奖励」说明会,提升妇女计划撰写方向。(桃竹苗分署提供/蔡明亘桃园传真)

劳动部推行妇女再就业计划,提供再就业奖励金3万元、自主训练奖励金3万元及雇主工时调整奖励金3万6000元等。桃竹苗分署在在38国际妇女节前夕,5、6日办理工作坊,由讲师分享产业概况及企业所需人才应有职能,协助妇女找出职涯发展方向,辅以计划撰写说明及一对一辅导,助妇女重返职场,2天活动共40人参与。

工作坊现场邀请专业讲师分享现今产业概况及企业所需人才应具备的职能,并协助妇女找出自身职涯发展方向,引导妇女朋友盘点自我专业技能,辅以计划撰写说明及一对一辅导方式,以达到100%计划申请通过率。

活动现场,学员反应热络,感谢劳动部相挺,提供自主训练奖励,并辅导如何规画精进对未来就业有帮助的课程,提升自己的职场竞争力,开创职涯第二春。

桃竹苗分署长赖家仁表示,自主训练奖励于每年上、下半年各公告一次受理期程,今年上半年受理期间自3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鼓励因家庭因素离职180日以上的妇女精进职能并重返职场,只要将自主训练申请书及计划书送至分署审核,完成审核并通过课程后,提出奖励申请及办理求职登记,即可发给自主训练第一阶段奖励金2万元,未来如于180天内就业成功者或自行创业者,再发给第二阶段奖励金1万元,每人最高可领取自主训练3万元奖励金。

另外若有就业需求的因家庭因素离职180日以上的妇女,也可运用「再就业奖励」,只要妇女向居住地就近的就业中心办理求职登记并经推介,按月计酬全时工作且連续受雇同一雇主满90日,即可发给奖励金3万元;部分工时受雇期间满90日,且每月薪资达月基本工资二分之一以上者,则发给1万5,000元。如妇女先申请自主训练奖励完训后,并搭配就业中心推介工作并稳定就业满90日,可再申请再就业奖励,最高可领取奖励金6万元。

赖家仁表示,妇女再就业计划是协助妇女重返职场最有力资源,透过各项奖励措施,提升妇女就业意愿、排除就业障碍,让妇女能平衡家庭与工作。其中自主训练奖励113年度上半年已开始受理申请,有兴趣的妇女可以把握时间尽快提出申请,详情可洽询桃竹苗分署所辖各就业中心或至台湾就业通「妇女专区」(https://gov.tw/aA1)查询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