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R修法争议成批踢踢热门话题 网友痛批:金管会明显害人坐牢
TDR修法争议成批踢踢热门话题,网友痛批:金管会明显害人坐牢。(中时资料库)
台湾存托凭证(TDR)是否属于我国或外国有效证券的认定上立法不够明确,被法界质疑造成冤狱发生,有戕害人权等争议,立法院财委会日前召开公听会,邀集金管会等相关部会,以及专家学者等,但金管会仍坚持不愿修法,但TDR的争议却意外在批踢踢等论坛引起广泛讨论,多数网友认为,「看就是金管会有问题啦,他们还不知道包庇多少行政漏洞。」
TDR之所以会引起广泛讨论,最大的争议是在1987年,台湾仍属动员戡乱时期,为了避免外国有价证券走私到我国后无所管制,财政部就曾发布第900号公告,意即外国有价证券进入台湾,也要受到我国《证交法》规范,其目的就是要保障我国投资人。
TDR修法争议成批踢踢热门话题,网友痛批:金管会明显害人坐牢。(翻摄自PTT)
前辅仁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郭土木教授指出,「第900号公告规范的是外国有价证券,而TDR为我国有价证券,是另一种独立存在的金融商品,已非原本的外国有价证券,发布第900号公告时,国内还没有TDR存在,根本不在第900号公告核定的范围内,并无核定TDR为我国《证交法》上有价证券。」
文化大学法律学院教授王志诚也指出,台湾首宗TDR「福雷电子」,是在1998年上市买卖,而第900号公告是在1987年才发布,财政部的第900号公告怎么可能知道11年后的事?更不可能预见TDR出现,因此,TDR当然非第900号公告所核定范围。
过去派驻金管会的前检察官陈宗豪也出面表示,检方过去之所以认定TDR的投资者有违反《证交法》,并涉及炒作行为的关键依据,就是金管会提供的财政部1987年第900号函,立法院公听会当天,他得知这份公文当年的承办人、也就是郭土木教授出面指控金管会作假,将不是用来规范TDR的公文,作为提供检方侦办的关键依据,使得无辜民众受害,「这让我非常错愕。」
即便专家学者都明确指出TDR颇具争议性,有修法必要,但金管会仍态度强硬拒绝修法,结果此事却在批踢踢引起网友诸多讨论,网友表示,「金管会明显伪造文书害人坐牢,这些人被关出来都几岁了?」「冤狱赔偿....国赔能赔多少?不一定关出来连妻小都跑了,就为了这不清不楚的法规?」「遇到金管会这种咖,被关的人真的衰爆,国家说你有罪就有罪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