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游戏平台开设赌场 收“房费”非法获利

原标题:河东法院发布典型案例(引题)

游戏平台开设赌场 收“房费”非法获利(主题)

今晚报讯(记者李倩)我国刑法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开设赌场不单指“实体店”,网络上开设赌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近日,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典型案件,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游戏平台开设虚拟房间,通过微信招揽赌客,收取“房费”获利。

小王(化名)在一网络游戏平台上注册并创建俱乐部,大量购买游戏房卡开设虚拟房间,通过微信群邀请赌客进入,设立赌博规则对赌客进行管理,最终以积分折合人民币的方式计算赌资,并由赌客通过微信结算。小王则以加价收取游戏房卡费的方式牟利。经查,四个月内,小王招揽赌客20人,获利3000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王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处罚金4000元。

来源:今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