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癌症险 保障范围、限制先看清

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去年年底公布的109年国人癌症登记报告,新发生癌症人数为12万1,979人,十大癌症发生人数男女合计依序为大肠癌、肺癌、女性乳癌、肝癌、口腔癌、摄护腺癌、甲状腺癌、胃癌、皮肤癌及非何杰金氏淋巴瘤,而癌症时钟再快转,每4分19秒就有一人确诊罹癌。面对罹癌风险提高,如何提前因应是现代人必须思考的课题。

一般而言,癌症险给付项目包含癌症住院医疗保险金、癌症手术住院医疗保险金、癌症出院疗养保险金、癌症门诊医疗保险金、癌症住院手术医疗保险金、癌症门诊手术医疗保险金,或是个别癌症治疗及医材相关的保险金,癌症险的保单条款亦会注明确诊罹癌的理赔项目及条件,例如保障范围、保险金给付为某个固定金额乘上癌症治疗实际住院日数,以及累绩总给付金额限制等等,在投保时都必须看仔细,以「宏泰人寿好健康防癌医疗终身健康保险(FCD)」来看,保障内容提供11项罹癌后的相关医疗保障,而其累积总给付金额上限则为「癌症住院医疗保险金日额」乘以1,500倍。

而癌症险也有为初次罹癌就提供即时的、一次性给付保障的保单类型,并简化理赔申请检附文件,「宏泰人寿真健康防癌终身健康保险(FCC)」即属于这类型的癌症险,理赔申请所准备的文件相对简单易于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