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退化根源 環部看見嗎

环境部长彭启明南下视察,见证全台废弃物滥倒、「上有光电下有垃圾」的另类奇迹。

对此乱象,彭部长抛出加速推动《循环经济促进法》修法,加强稽查及执法药方,恐怕还不是对症下药,因为若修法只关注征收「循环促进费」,以加大处理设施业者补助、提高去化量能,补贴再利用产品使用者等,其实与现行《资源回收再利用法》,运作超过廿六年的资源回收管理基金并无二致。

环境治理的重点不只在于征收费用,将资金从生产、制造者,转移到处理、使用者手中,而是制定「有效」引导变革的治理框架,佐以强制与自愿手段并用的推动方法。既有的废弃物清理法与资收法,推动多年效果有限,造成土地退化的根源问题必须被看见。关键在于,环境部对于重要环境根源与社会问题是否有所盘点,愿不愿意协同其他部门逐一击破。

以联合报阳光行动「国在山河废」专题调查,民众最有感、最经常发现的营建废弃物为例,「营建部会」所属事业废弃物,包含营建混合物、土木或建筑废弃物混合物等,约占全台事业废弃物一成一。随着全台近半建物屋龄超过卅年,都市更新需求强劲,此比例将迅速攀升。环境部若无未雨绸缪,再多新法也无法治愈沉疴。

事实上,以产业别归纳事业废弃物申报量来看,电业供应业、营造业或建筑拆除业合计就超过二成七。国营事业、受政府高度监管的电业,以及有确切建筑、拆除地点可究责的建筑业,应是循环经济与新法推动首要关注对象。加以公股银行对上述产业也多所着墨,于政策制定或股东行动面均有使力处,可收综效。

如何跳脱废弃物处理的视野,制定更多有利、强制要求使用再生物质的规定,以提供再生物质中转、媒合产销,解决时间与空间配置等问题,是环境部无法回避的难关。除产业外,建立清楚识别系统,提供一般民众机会,鼓励并使用再生物质,也有待环境部投入。

联合国抗荒漠化公约COP16大会刚于沙乌地阿拉伯首都利雅德落幕,承诺提拨一二○亿美元,研议扩大干旱定义与行动框架,以进行创新。其关键议题是解决土地退化、维持土地生产力,而台湾遭污染、滥倒的土地无法生产,即为广义的土地退化类型。循环经济促进法不能只有促进,还要借鉴抗荒漠公约所讨论的多种有效管理办法,解构并重组现行废清法、资收法框架,与经济部、财政部、农业部等协同发展综合治理体系,才有机会实现循环社会愿景。彭部长出身民间、想法灵活,如何跳脱既有法律的窠臼,我们不妨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