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淨零轉型 學者:碳費3成應補助地方基礎建設

台大环工所兼任助理教授刘铭龙。记者胡瑞玲/摄影

气候法去年2月公布实施,将2050净零排放目标入法,同时规画征收碳费专款专用、增加气候变迁调适与强化气候治理。台大环工所兼任助理教授刘铭龙认为,推动净零转型须中央、地方合作,应规画净零特别预算,且碳费收入至少30%补助地方政府。

环境部今举办「气候法制-中央地方齐力迈向净零」净零转型论坛,与谈人刘铭龙表示,去年COP28聚焦具体行动与策略,包含地方政府纳入国家自订贡献(NDC)的设计中,以确保有效的地方气候行动所需的关键资源与资金。

刘铭龙认为,气候发展应优先朝氢能、绿运输、工业区节能、建筑能效提升、老旧焚化炉升级为绿能循环园区等进行发展,另也建议「政府不要碳费全拿」,碳费收入至少30%补助地方政府,但地方政府也要提出计划才能争取经费,另也要鼓励金融业引导资金至绿色及永续发展领域。

刘铭龙指出,针对净零转型政策,在新政府上任后,中央、地方应召开共识会议,讨论碳费如何使用;中央与地方如何达到国家减量目标,不能只有中央一直往前跑,但地方协力不够。

刘铭龙说,地方基础建设是国家净零转型的关键,而推动净零转型需要经费,除了前瞻计划,也需要净零预算,或是碳费的3成补助地方,让地方政府推动基础建设如充电桩等,最后呼吁我国应尽快实施碳定价,才能接轨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