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危老重建 银行业争取监理宽容

银行业也建议金管会,可同步采取配套措施,要求业者给予建商相关融资时,限期建商得在5年内取得「重建计划核准函」,避免这些融资长期成为规避银行法第72条之2的缺口,若超过5年仍未取得核准函,银行也会向建商收回贷款。

银行业者引述内政部统计指出,截至2022年第三季,全国住宅有903万户,其中屋龄超过30年的有462万户,估计10年后,将攀升至691万户,另外,全国68.45%的老旧房屋集中于6都,最危险的就是抗震能力。

比起都更,银行业者认为,危老重建的案子通常更具有重建急迫性,总办理期程、风险及前期所需要的资金,也比面积更大的都更案来得低,因此希望金管会再开善门,对于在取得政府重建计划核准前的危老建案放款,可免计入银行法第72条之2的范围,让银行不致因资金排挤效应,更不愿投入执行难度较一般土建融案为高的危老重建案。

银行业者说明,都更或危老重建取得政府核准前的「前期费用」繁杂,通常包括规划设计费、购买重建计划范围相关建物及其土地持分价金、代偿重建计划范围相关建物及土地抵押权债务(例如地主的房贷),还有办理容积移转的费用等四大项,光规划设计费部分,就包括了企划书费用、政府规费、不动产估价师费用等十多项名目的费用开销。